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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季度9万以下免的是增值税,不免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是两个不同的税种,增值税的优惠政策和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一般不在同一公告里发布。比如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2号 规定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分别核算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注意这个公告是专门规范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8〕77号“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5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前款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大家注意,这个公告是专门规范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仁和会计好不好,听过才知道,欢迎电话详询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