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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仁和会计培训学校

2022年山东省电子税务局使用常见问题汇总

来源:青岛仁和会计培训学校 发布时间:2022/5/7 14:20:24
     1、我公司2021年度亏损,2022年实现了营利,2022年季度企业所得税预缴时,能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应怎么操作?
  完成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后,可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
  请参考以下办法处理:
  第 一步:完成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
  A106000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第12列形成“当年可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额”。
  第二步:进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申报模块,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表,第9行“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系统已实现自动计算。
  2、我单位2020年度汇算清缴时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标准,2021年度已不属于小型微利企业,在申报财产和行为税时为何仍默认享受六税两费减免?
  根据政策规定在进行2022年1-6月属期的申报时,是根据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否小型微利企业标志进行判断是否享受六税两费减征政策;2022年7-12月属期根据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否小型微利企业标志进行判断,以此类推;当未查询到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信息则根据较近一期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申报表中的资产总额、从业人数判断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
  您单位2020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属于小型微利企业,因此2022年1-6月属期申报时,是可以享受六税两费优惠政策的。
  3、定期定额户自行申报进入报表时提示:核心征管提示信息:纳税人在属期(2022-01-01,2022-03-31)内没有纳税期限为季的可申报的税款,请修改属期或检查核定和认定信息?
  出现该问题首先检查企业定期定额户核定信息是否在申报所属期的有效期范围内,可通过“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核定信息”模块中的定期定额核定清册查看。
  如存在有效的定期定额核定信息则需要检查企业定期定额核定信息的行业是否与企业税费种认定的行业一致,如不一致则不能办理,需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处理。税费种认定可通过“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税(费)种认定信息”模块查看。
  4、我单位是出口退税企业,我是办税人员,登录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里没有“出口退税场景化办税”模块,怎么办?
  请以单位法人或财务负责人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然后通过“我的信息—用户管理”模块,
  选择办税人员,点击“分配权限”,选择需要添加的功能,
  完成权限分配后,办税人员重新登录电子税务局,即可查看到“出口退税场景化”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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